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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打响乳业“金字招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品创格万词霸屏推广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02  来源:中国农网  浏览次数:159
核心提示:工人来回穿梭,进行着紧张施工。装载机不时的装卸着物料,抢在极寒天气之前做好施工收尾工作。旁边,现代化、规范化的牛舍已显现规模。初寒时节,当记者再度走进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优然牧业第一示范牧场,这里各项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牧场内的奶牛已开始产犊、挤奶,标志着优然牧业有机原奶正式进入生产阶段,也开启了当地奶业振兴的新征程。在牧场内的犊牛岛,记者看到一头头小牛犊时而东张西望,时而喝水进食,时而欢蹦乱跳,非常活泼可爱。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9年12月11日,阿荣旗优然牧业第一示范牧场首批荷斯坦奶牛进场入

  各有关生产者和单位:

  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汽车远程升级(Over-The-Air,以下简称OTA)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为加强监管,规范OTA技术在召回工作中的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采用OTA方式对已售车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从2020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实施的OTA技术服务活动,生产者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补充备案。

  二、生产者采用OTA方式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如OTA方式未能有效消除缺陷或造成新的缺陷,生产者应当再次采取召回措施。

  三、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车辆或OTA实施过程中的车辆,在中国市场上发生被入侵、远程控制等安全事故时,应按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四、消费者、零部件生产者、软件与系统或数据服务商等获知生产者采用OTA方式隐瞒车辆缺陷、规避召回责任的,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五、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汽车OTA安全监管技术研究,探索建立OTA监管数据平台,组织开展OTA安全技术评估,并加强相关的召回监督工作。如发现生产者存在未按规定备案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或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处理。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侯纪伟

  电 话:010-82262117

  邮 箱:vrecall@dpac.gov.cn

(责任编辑:戴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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